在地下結構施工階段,當由底板向上施工墻板、柱子的時候,內支撐的存在給施工會帶來諸多不便。如地下室墻板的豎向鋼筋會同內支撐相碰等,因此,要根據地下結構的施工進展,由下而上相應地拆除內支撐,否則就會影響施工進度和質量。我們知道,內支撐是傳遞擋墻所受水、土壓力的承力構件,拆除內支撐之前,必須將內支撐所承受的力可靠地轉換給其他構件,以保證擋墻的變形控制在規定范圍之內,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辦法是采用換撐技術。
所謂換撐技術,即在地下結構施工至支撐部位時,在地下結構與擋墻之間設置傳力構件,利用主體結構梁和樓板的剛度來承受水、土壓力,代替內支撐發揮作用,從而自下而上隨結構施工逐層拆除內支撐,如圖126所示。
利用主體結構換撐時,在設置支撐位置時就要考慮地下結構施工和換撐的結合。同時,換撐還應符合下列要求;
(1)主體結構的樓板或底板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80%以上。
(2)在主體結構與圍護擋墻之間設置可靠的換撐傳力構件。
(3)如樓面梁板空缺較多時,應增設臨時支撐系統(如補缺或設臨時梁)。支撐截面應按換撐傳力要求,由計算確定。
(4)當主體結構的底板和樓板分塊施工或設置后澆帶時,應在分塊或后澆帶的適當部位設置可靠的傳力構件。